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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際消費者組織聯盟(IOCU)所提出消費者的八大權利和五大義務,已成世界各國消費者的共識。
一、消費者八大權利
1.基本需求:消費者有權要求得到維持生命之基本物質與服務。
2.講求安全:消費者對有害健康與生活之產品與服務,有抗議之權利。
3.正確資訊:消費者對可作為消費選擇參考之資訊,有被告知事實相之權利。
4.選 擇:消費者對各種商品與服務之價格決定與品質保證,有請求在充份競爭條件下形成權利。
5.表達意見:消費者對有關消費者權益之公共政策,有表達意見之權利。
6.請求賠償:消費者對瑕疵之產品或低劣品質服務,有請求賠償之權利。
7.消費教育:消費者對有關消費之知識與技巧,有取得之權利。
8.健康環境:消費者有要求在安全、不受威脅,且有人性尊嚴環境下生活之權利。
二、消費者五大義務
1.認 知:消費者對產品之品質、價格與服務,有提高警覺與提出質疑之義務。
2.行 動:消費者有維護自己權益,必要時有採取或支持各種行動之義務。
3.關心社會:消費者對自己之消費行為,有確保不會對別人造成傷害之義務。
4.保護環境:消費者就日常之消費品與消費行為,有了解是否對環境造成污染之義務。
5.團 結:團結就是力量,全體消費者有團結並發揮影響力之義務。
摘自http://www.cpat.org.tw/cpat/model_index.cfm?CONSULATENO=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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